台中市之都市發展可分為五個階段:
一、以日治時期市區改正計畫區及光復初期重新核定的都市計畫區為主的舊市區。
二、 1970 年代中期一到四期市地重劃的擴大都市計畫區。
三、為七到十二期的優先發展新市區建設地區。
四、屯區外圍的後期發展區。
五、非都市發展用地地區。
台中市之都市發展完全在都市計畫層級的規劃理念下進行,大規模都市開發計畫是在民國七十五年通盤檢討時,市政府決定都市計畫應分主要計畫和細部計畫一起推動,以主要計畫為原則性綱要,細部計畫為地方之開發藍圖。相較於台灣其他城市的狀況,台中市的都市發展是在計畫的引導下進行發展,在問題未發生前即以預防未然設定方向。
台中市是在有效率及分期分區發展的都市計畫指引下,依照各期市地重劃的順序,依序開發都市用地。在此發展歷程中,台中市都市計畫是以新市區建設配合市地重劃方式辦理市鎮開發的城市,土地重劃已進行至十二期,並依照都市發展程度推動後期發展地區。
台中市目前的發展已具有生活首都及中部區域商業中心的優勢地位,依據「修訂台中縣市綜合發展計畫」之規劃,未來十年的發展應朝文化首都的方向努力,因此在空間結構發展方面應以生活、生產及生態作為主要的涵構。
2009年10月13日 星期二
在地化、區域化、生命共同體
型塑城市性格,「在地化」的多元思維與多元營造便是良方之一。
「從做中學習,在學習中成長」的目標,是打破人與人之間藩離的手段;最終重新檢視生活的真實狀態,尋求一種更簡單卻更踏實的生活方式。
「從做中學習,在學習中成長」的目標,是打破人與人之間藩離的手段;最終重新檢視生活的真實狀態,尋求一種更簡單卻更踏實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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